(2003年11月8日建設部第21次常務會(huì)議讨論通過(guò),建設部令第124号發(fā)布;根據2014年8月27日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<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>的決定》修正,根據2019年3月13日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》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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